近日上午,东川区法院在移民新区铜源社区就业服务中心就地巡回公开审理被告人杨某某、吴某某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并当庭宣判。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移民新区搬迁群众约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2018年12月14日凌晨0时许,因电梯不能正常使用,被告人杨某某、吴某某酒后用拳头和木棒打砸东川区移民新区铜源社区14号路康和园小区15幢2至17层电梯的召唤板和召唤箱。经鉴定:被砸坏的召唤板和召唤箱价值共计57821元。
东川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吴某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达57821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综合考虑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悔罪态度,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系累犯);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该案发生在当前全区开展脱贫攻坚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形势下,二被告人打砸政府移民搬迁居住楼的电梯,影响极为恶劣。东川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判,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并加大了法治宣传力度,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积极引导移民搬迁群众学法、懂法,大力倡导遵法守法的新民风建设,不断提升移民搬迁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