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电梯安全和旧楼加装电梯成为关注的焦点。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各地积极出台了旧楼加装电梯的管理办法,通过政府补贴、刷卡付费、分段计价等措施,加快了旧楼加装电梯进度。各地通过建设电梯应急平台、推行电梯安全保险等方式,为电梯安全构筑“智慧”防线。本期,我们将为您盘点2018年电梯行业大事件,以飨读者。
政采15年电梯优秀供应商出炉
1月7日,由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联合政府采购信息网举办的“15周年双庆典暨13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电梯优秀供应商颁奖典礼开启。
历经一个多月,通过易采通APP投票评选以及专家评审,备受期待的政府采购15年及2017年度全国电梯优秀供应商评选结果在13届集采年会上揭晓,并对获奖企业进行表彰。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西子电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西继迅达(许昌)电梯有限公司4家电梯优秀供应商荣获“政府采购15年十佳优秀电梯供应商”奖项荣誉,沃克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荣获“政府采购15年首选高品质电梯供应商”奖项荣誉。
各地颁布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自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之后,不少地区相继发布了相关文件,加强电梯安全工作。
6 月 26 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7月4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7月27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9月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9月27日,《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提交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一审;9月29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将于2018年11月1日实施。
10月26日,黑龙江印发《黑龙江省电梯安全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各地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
2018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全国各地积极出台了相关政策,加快了旧楼加装电梯的进度。
5月,云南发布《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资金筹集可以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等5种方式进行。
7月,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加装电梯公益服务工作委员会(中心)将制作《四川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
8月,湖南省住建、发改、财政、国土、消防、质监等六部门印发《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
9月,天津发布《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10月1日实施。
11月,江苏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苏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2月,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广西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地开展电梯监督抽查工作
4月,黑龙江省质监局官网通报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监督抽查情况。在53家受检单位中,黑龙江省局督查组对其中41家进行了现场分类评价计分,2家被确定为B类、9家被确定为C类、30家被确定为D类。
10月,辽宁沈阳市质监局对外通报了沈阳市2018年电梯安全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516台电梯,188家使用单位,103家维保单位。抽查项目全部合格电梯458台,合格率88.8%。
11月,广东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深圳市2018年电梯维护保养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电梯5011台,不合格电梯112台,合格约为97.8%。
11月,安徽合肥市质监局通报对全市多家单位的电梯监督抽查结果。此次共抽检130部电梯,平均得分84.3分。抽查中发现了维保记录单填写不规范、维保项目现场管理水平欠缺等问题。
北京 电梯年检改为“1+1+N”模式
4月,北京市质监局开展电梯检验改革试点工作,对于风险较低的电梯,由每年1次的定期检验改为“1+1+N”模式。对于老旧电梯、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高风险电梯,在原有定期检验基础上,采用高风险电梯安全评估和多项强化措施。
目前,北京市电梯保有量近22万台,并且每年以1万余台的增速增长,对安全乘梯、的需求日益增高。
北京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纳入改革试点的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调整为:1年定期检验后,次年定期检验转变为自行检测方式,过程中辅以多项保障强化措施。具体措施包括要求自行检测内容高于定期检验项目;检验机构对自行检测实施不低于5%的抽查;推行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加大改革试点单位的监管信息公开。
对投入使用年限不满10年的电梯(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除外),其维护保养单位(需具有一定规模、安全管理水平较好),以及所有杂物电梯的维保单位,经申请可纳入改革试点。
新检规打通电梯救援通道最后阻碍
7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含第2号修改单)(以下简称“新检规”),电梯救援通道相关要求的实施意见,对新检规附件A中8.7(2)项有关电梯紧急救援通道的相关要求,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当电梯发生困人事件时,救援人员需要及时方便到达最近的服务层站实施救援。但以前有一些房屋建筑,比如楼梯与电梯门厅没有直接相连,需要经过住户家里才能到达;还有一些老楼利用阳台做电梯门厅的加装电梯,也存在救援人员需要经过住户家中才能到达电梯层门的情况。
新检规明确给出意见,使用单位应采取可行措施,保证救援人员可通过钥匙或强制手段打开通往电梯服务层站的门窗等阻隔,及时到达实施救援的服务层站,并按规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救援措施涉及相关业主利益的,需要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
此外,被检电梯原本满足新版检规附件A中8.7(2)要求,后救援通道被人为封闭或私自占用,使救援人员无法直接达到救援区域,涉及到相关单位要拆除封闭,保证通道畅通。
上海 建电梯应急救援一平台三体系
11月,据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上海质监局”)透露,2018年上海专门成立了“市电梯应急处置公共服务平台”,该平台构建了三级救援体系,一旦发生电梯困人报警,该平台能在第一时间确定事发位置,调配就近救援力量赶往现场。下一步,上海质监局还将开发应用“电梯移动救援APP”,市民遇险可以一键报警。
“通过平台统一调配大大提高了救援效率。”上海质监局特种设备处工作人员表示,全市目前共有电梯近25万部,今年以来已经接警近3000次,平均每天10余起。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于今年6月试运行以来,共接到110电话转接的电梯困人事件1363次,救援出动557次,实际解困231次,解救乘客496人。
西藏 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
11月,西藏质监局联合保监局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项目实施办法》,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多方面内容进行了说明。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所有、使用或管理的电梯,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都可依照相关法律,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此外,对于承保电梯责任保险的每部电梯,承保公司都将为其相关管理部门提供自主开发的“电梯卫士”维保过程监控系统平台,该系统将实现对维保过程的质量监控作用。督促维保单位按时且高质量地完成“半月度”“月度”“季度”“年度”保养工作。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73台电梯签订安全责任保险合同,预计2019年1月有大批单位要签订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