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97-8220752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超收254万!某特检所因电梯检验乱收费遭罚款25万

超收254万!某特检所因电梯检验乱收费遭罚款25万

发布时:2025-09-09   来源:江西天虹机电有限公司   阅读:16

image.png

2021年至2023年期间,某市特检所公司(改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超标准收取电梯、起重机械检验检测费251.98万元,其中电梯检测费218.01万元,起重机械检测费33.98万元;未按规定减免社会福利性单位,中小学、幼儿园、养老院等电梯检验费2.63万元;未在收费场所明码标价,合计违规金额254.61万元‌。 ‌处罚款25万元,按超收金额的10%计算;没收未退还的多收款254.61万元;合计罚没款280.61万元‌。 法律依据与处罚标准‌ ‌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擅自提高电梯检验收费标准,违反《价格法》第十二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 ‌未明码标价‌: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未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 ‌处罚裁量:罚款比例(10%)符合《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情节较重”档(5%-10%违法所得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因企业未主动退款‌。



版权所有©江西天虹机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19917177918  黄女士 座机:0797-8220752

QQ:2993817878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坪峰岭路19-4号 技术支持:江西华邦LOGO白色.png

备案号:赣ICP备18014169号-1

扫码打开手网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超收254万!某特检所因电梯检验乱收费遭罚款25万

2025-09-09

image.png

2021年至2023年期间,某市特检所公司(改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超标准收取电梯、起重机械检验检测费251.98万元,其中电梯检测费218.01万元,起重机械检测费33.98万元;未按规定减免社会福利性单位,中小学、幼儿园、养老院等电梯检验费2.63万元;未在收费场所明码标价,合计违规金额254.61万元‌。 ‌处罚款25万元,按超收金额的10%计算;没收未退还的多收款254.61万元;合计罚没款280.61万元‌。 法律依据与处罚标准‌ ‌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擅自提高电梯检验收费标准,违反《价格法》第十二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 ‌未明码标价‌: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未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 ‌处罚裁量:罚款比例(10%)符合《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情节较重”档(5%-10%违法所得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因企业未主动退款‌。